“妈妈去世第二天,表姐就来分财产……”上海一独生子继承亡母三套房子,表姐突然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遗产,只因一个关键细节
很多独生子女常有一种误区:
父母双亡后,妈妈母套
遗产理所当然归自己所有。去世起诉求分
事实并非如此!第天
上海近期发生的表姐一起真实案例,
为所有家庭敲响了警钟。分财房表法院

母亲离世,产上承亡产表姐突然起诉分房
上海的海独高先生向媒体反映,母亲去世后,生继其表姐(舅舅的姐突女儿)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母亲留下的割遗关键遗产。
涉案遗产价值不菲,细节包括:
- 上海虹口区两套房产的妈妈母套份额
- 浙江嘉兴一套房产的份额
高先生是独生子,母亲于2021年5月去世。去世起诉求分父亲认为遗产最终都会留给儿子,第天因此未急于办理房产更名手续。表姐然而,母亲去世不久,表姐便一纸诉状将高先生告上法庭。

表姐凭什么分走表弟的遗产?
核心原因在于一个被忽视的法律细节:
高先生母亲去世时,其母亲(即高先生的外婆计老太太)尚在人世。
由于高母生前未留遗嘱,根据法律规定,计老太太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继承部分遗产。

高先生外婆也是法定继承人之一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叶名怡教授对此进行了解读:
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本案中,高母去世时,其第一顺位继承人共有三人(高先生、高父、计老太太)。因此,遗产应大致均分,每位继承人应得相应份额。

叶名怡教授详细解释继承份额
高先生透露,接到传票后他才得知,母亲刚过世第二天,表姐就曾向大姨提出分割遗产,当时被大姨严词拒绝。

外婆去世,遗嘱成关键
随着计老太太去世,若按法定继承,遗产应由计老太太的儿子(即高先生舅舅)继承。那么,表姐为何能起诉?
关键在于“遗嘱继承”。
表姐声称,计老太太在2022年去世前留下了遗嘱,起诉依据是遗嘱继承而非法定继承。高先生的舅舅对此表示属实。
从时间线来看,计老太太的两份遗嘱均写于高母去世之后:
第一份遗嘱:明确计老太太名下所有产权份额及个人财产,由孙女(即表姐高晶晶)一人继承。

遗嘱内容截图第二份补充说明:特别注明“前文所述的我名下的全部财产及(份)额,包含由我继承的我子女名(下)的遗产(份)额”。

补充说明内容截图
高先生代理律师谷莎指出,表姐的目的正是通过这两份遗嘱,继承计老太太“转继承”所得的、先于其死亡的二女儿(高母)的遗产份额。

三方人物关系图
遗嘱真实性存疑:老人根本不知女儿已故
高先生一方认为这份遗嘱极不可信。
逻辑矛盾点:
计老太太生前并不知道二女儿已经离世,因此她不可能知道自己拥有一份来自二女儿的遗产,更不可能对这部分遗产做出处置安排。
- 大姨证实:“妈妈肯定不知道二女儿过世,因为她一直问我。”
- 高先生回忆:“我跟外婆说,带我妈妈去美国看病了。”
- 律师补充细节:为了掩盖真相,家人每年春节仍按惯例以二女儿名义给老太太送红包。高母生前曾说“小妹身体不好,以后不要送了”。如果老太太知道女儿已故,绝不可能做出此类表述。

相关聊天记录截图
记者多次联系表姐高晶晶,对方拒绝采访,表示一切以法院判决为准。目前,高先生一方已申请笔迹鉴定,以核实两份遗嘱的真实性。
高先生父亲无奈表示:“我七十几岁了,房子若被拿走,养老怎么办?大家本是亲戚,她做得太绝了。”

高先生父亲接受采访
案件进展与法律警示
经初步评估,这起遗产诉讼标的额超过百万元。
目前,案件仍在等待开庭审理,原本和睦的家族亲情已因利益破裂。

法庭审理现场
📝 法律专家提醒
为避免身后遗产引发纠纷,订立遗嘱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
请不要将立遗嘱视为晦气之事,它实际上是人生的一种自我安排,更能保障亲属间的和谐与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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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潘俐
审核:毛迪 王晨郁
校对: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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