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电影值得每年重温一次

娱乐 2026-06-29 11:48:12 55894

zozo

近日重温罗伯特·布列松(Robert Bresson)的部电杰作《扒手》(Pickpocket)。这部完成于1959年的影值电影,恰与法国新浪潮的年重爆发同年。

《扒手》

彼时,温次特吕弗与戈达尔分别推出了《四百击》和《精疲力尽》。部电这两部作品以截然不同的影值方式颠覆了法国“优质电影”的传统规范,但本质上,年重他们仍在拆解旧有的温次电影话语体系,并试图构建新的部电表达。相比之下,影值布列松的年重激进程度远超二人。

布列松旨在将电影从戏剧的温次桎梏中彻底解放。他认为,部电银幕上那些看似“电影化”的影值元素——演员的表演、导演的年重情绪调度、配乐的情感暗示、剪辑制造的悬念——统统是戏剧寄生在胶片上的残留物。

他追求一种仅靠摄影机和录音机即可实现的表达,一种无需经过“表演”这一中介,直接从物质世界中释放意义的方法。他将此称为「电影书写」(Cinematograph),以区别于他鄙夷的传统「电影」。《扒手》是他践行这一理念最为彻底的作品。

理解这部电影的钥匙在于「手」。全片的核心段落集中于扒窃场景,尤其是中段那段长达四分半钟的火车站连续扒窃戏。

米歇尔与两名同伙在人群中穿梭,一人掩护,一人转移赃物,三双手精密配合。布列松运用短促的特写镜头捕捉这一切:手指滑入衣袋、钱包在掌心传递、报纸遮挡动作、目光微妙偏移。

这段戏没有对白,没有音乐,没有面部特写,只有纯粹的动作。镜头剪辑节奏极快,每个镜头仅持续一两秒,但衔接之间产生了异常强烈的紧张感与快感。

这种快感并非源于类型片的叙事悬念,而是源自动作本身的精确与流畅。观众被迫进入一种纯粹的感知状态,宛如观看一组高度编排的舞蹈。

布列松聘请了真正的扒窃高手卡萨吉(Cassagi)担任技术顾问。据传,卡萨吉在突尼斯街头练就了一身绝技,因参与《扒手》拍摄而暴露身份,被迫转行成为舞台魔术师。布列松对扒窃技术的还原达到了纪录片般的精确度,但其目的绝非猎奇。

这些扒窃段落揭示了布列松的一个根本发现:传统电影将人的面孔视为意义的核心载体,角色的情感、意图和道德状态均通过面部表情传递给观众。

布列松剥夺了面孔的特权。在《扒手》中,主角马丁·拉萨尔(Martin LaSalle)的脸几乎全程呈现为一块不透明的平面。布列松要求他的「模特」(他拒绝使用“演员”一词)反复排练同一动作,直至所有表演的痕迹被磨平,只留下身体的纯粹运动。

当面孔失去表达功能,手便接管了一切。手是这部电影真正的主角。米歇尔的精神状态、执念、成瘾,以及他与世界之间扭曲的关系,全部通过手的动作得以呈现。

这是电影媒介独有的能力。小说可以描述手的动作,却无法让读者直接感知手指的速度与压力;戏剧舞台上,手的特写亦不可能存在。唯有摄影机能将手从身体中剥离,赋予其独立的叙事与情感功能。因此,布列松在《扒手》中发现了电影作为媒介的独有能力。

此外,布列松借用了陀思妥耶夫斯基《罪与罚》的叙事骨架与哲学论题,但其处理方式几乎构成了对原作的「反写」。

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拉斯柯尔尼科夫是一个关于「思想」的故事。年轻人在阁楼中构建了一套「非凡的人」理论,以拿破仑为范本,认为天才个体有权超越普通人的道德法律。

他带着这套理论杀人,随后被杀人行为引发的心理后果摧毁。小说主体是一场漫长的精神崩溃。陀思妥耶夫斯基以数百页篇幅,细致追踪拉斯柯尔尼科夫的恐惧、偏执、自我辩护及最终的精神瓦解。

米歇尔也在与警探的对话中提出了类似的「非凡的人」理论,但在影片中的分量截然不同。

他说出那些话时含糊其辞,缺乏拉斯柯尔尼科夫那种病态的理论自信,更像是一个无所事事的青年为自己的怠惰寻找体面借口。布列松显然对那套哲学本身兴趣寥寥。他砍掉了陀思妥耶夫斯基倾注最多精力的部分——内心生活。

砍掉内心生活后剩下了什么?剩下了身体。

这是布列松与陀思妥耶夫斯基最根本的分歧,也是《扒手》最大胆的赌注。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信念是:犯罪的真正后果发生在灵魂里,恐惧与罪感是上帝通过良知施加的惩罚,因此小说必须深入犯罪者内心才能触及犯罪的真正意义。

布列松翻转了这一前提。他不进入米歇尔的内心,不提供任何心理描写,不解释他为何偷窃、为何不探望病重母亲、为何回避让娜的善意。他只拍摄米歇尔的行为:手在口袋摸索、脚走过走廊、门开合、钱塞入床垫下。观众看到的是一个人的全部外部生活,却无法穿透这层外壳。这造成了一种独特的观影体验。

我们与米歇尔的关系既亲密又疏远。我们跟随他走遍巴黎,看他的手完成每一次偷窃,却对他几乎一无所知。日记体旁白提供了叙事框架,但内容极其克制,从不泄露真实情感。

这种拒绝心理解释的态度,将《扒手》推向了陀思妥耶夫斯基未曾抵达的位置。《罪与罚》本质上是一部关于「思想之病」的小说。拉斯柯尔尼科夫的理论先于行动,行动是理论的后果,惩罚是行动的后果。因果链清晰完整。

在《扒手》中,这条因果链被切断。米歇尔的偷窃不像思想的产物,更像是一种成瘾。他明知警探监视,仍继续行窃;试图洗手不干,很快又被赛马场的环境拉回。

这里没有哲学,只有强迫性的重复。当然,也可以用「非凡的人」理论来解释他的行为,但那套理论更像事后的合理化,行为本身另有驱动力。

布列松的洞察在于:人的堕落往往源于身体先于思想做出选择,思想上的错误只是后来的说辞。手比脑更诚实。

影片结尾是对所有这些选择的清算。米歇尔在海外漂泊两年后回到巴黎,发现让娜独自抚养着她与雅克的孩子。他找了份工作试图帮助她们,但在赛马场再次失手被捕。在监狱探视室,让娜隔着铁栏来看他。她亲吻他的双手,吕利的音乐响起。米歇尔在旁白中说出全片最后一句话,大意是:「让娜,为了走到你身边,我走了一条多么奇怪的弯路。」

这个结尾之所以有力,恰恰因为布列松在前75分钟里系统性地压制了一切情感表达。全片的情感能量被堵在一面墙后,结尾瞬间墙被打开了一条缝。

此刻,布列松只需一句旁白和一段音乐,便足以让积压全片的能量释放。施拉德(Paul Schrader)将此结构命名为「超越风格」(Transcendental Style)的核心机制。他在1972年的著作中将布列松与小津安二郎、德莱叶并列分析,认为三位导演以不同方式实现了同一种结构:先用大量日常化的平面叙事建立存在的惯性,随后以一个突然的决定性行动打破平面,将观众推入一种无法被日常经验消化的状态。

施拉德承认《美国舞男》是《扒手》的翻拍,其最后一个镜头几乎逐格复制了《扒手》的结尾。

《美国舞男》

他在自己的多部作品中反复使用同一结尾模型:孤独的男人在封闭空间中最终被女人的爱所拯救。他曾坦言,1969年看完《扒手》后产生了「我也能拍电影」的想法,因为这部电影让他看到了一种不依赖技术才华、不依赖视觉奇观、只需一个人坐在房间里写日记就能构成的电影形式。《出租车司机》的日记体旁白直接源自此处。

但施拉德的改编也暴露了《扒手》一个易被忽视的特质。施拉德的角色,无论是特拉维斯·比克尔还是朱利安·凯,都有明确的心理动机和社会背景。

特拉维斯是越战老兵,朱利安是高级男妓,他们的孤独与堕落可被解释、被同情。而米歇尔没有这些。

布列松不给他任何让观众产生同情心的理由。他不穷,不受压迫,不是社会不公的受害者。他的犯罪是纯粹自愿的,他的孤立是自我选择的。这使得《扒手》比施拉德的所有作品都更冷酷,也更诚实。

布列松拒绝用社会因素为犯罪提供借口,也拒绝用心理创伤为堕落提供解释。他把米歇尔置于观众面前,让观众自行决定如何看待他。这种态度在1959年的欧洲电影中几乎独一无二。

意大利新现实主义将穷人的犯罪归因于贫困,法国黑色电影将犯罪浪漫化为反叛,新浪潮将小偷塑造成迷人的局外人。布列松什么都没做。他的小偷不迷人、不浪漫、不可怜,他只是一个无法停止偷窃的人。

这就是《扒手》在电影史上真正的意义所在。犯罪与救赎只是表层,它真正追问的是:电影本身能做什么?

布列松用75分钟证明,当你将表演、心理、动机和情感从电影中剥离后,剩下的恰恰是一种更纯粹的力量。

这种力量来自物质世界本身,来自手的运动、门的开合、脚步在走廊里的回响。它不需要演员来「表现」什么,因为摄影机已在场。

布列松证明了,电影最深层的能力,是让物质世界自己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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