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第四实验小学2026年 一年级招生简章

一、大名招生对象
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20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县第小学且符合我校招生片区户籍、实验生简房产条件的年年适龄儿童。
二、大名招生范围
大名府路以南至西门外大街,县第小学元城街以西至平安大街。实验生简
三、年年报名条件
户籍迁入、大名房产确权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6月30日之前。县第小学符合上述条件及我校招生要求的实验生简适龄儿童均可报名。
四、年年报名时间
2026年7月8日 8:30 -- 7月12日 17:30
五、大名报名方式
家长可通过以下两种渠道进行报名,县第小学数据互通,实验生简无需重复报名:
- 手机端:微信关注“邯郸招生”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招生报名”进入系统。
- 电脑端:浏览器访问 https://zs.hdjy.net.cn,进入“邯郸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六、报名流程
1. 平台登录
访问“邯郸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招生平台”),选择大名县报名端。
2. 手机报名流程

3. 电脑报名流程

4. 操作步骤
请家长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平台,进入大名县报名端后,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选择拟报名学校入口”。
* 找到“大名县第四实验小学”,点击“我要报名”。
* 按提示逐步选择上传端口,上传户籍、房产等相关信息。
* 注意:所有证件办理截止时间均为6月30日。
七、注意事项
- 唯一性原则:一个身份证号只能申报一所学校,严禁重复报名。符合划片招生政策的,须按划片范围选择学校。报名顺序与入学先后次序无关,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机会均等。
- 长幼随学政策:2026年秋季入学继续实行“长幼随学”便民举措。在学位允许前提下,遵循自愿申请原则,安排同一家庭多子女同校就读,但不得因此择校。如一方就读民办学校,可选择转回片内公办学校与另一方同校就读。
- 超龄儿童报名:因故超龄报名就读一年级的儿童,需在7月8日前在对应片区小学登记身份信息,方可在服务平台上报名。
- 帮扶服务:报名期间,我校设立报名咨询电话和现场咨询点。对留守儿童、不方便上网、特殊家庭学生,家长可在报名服务点由工作人员协助完成报名。
- 逾期处理: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报名的,请及时电话咨询学校或前往报名点咨询;错过报名时间的,需到报名学校先登记,由县教体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调剂安排。
- 信息核对与修改:报名完成后请仔细核对信息。发现有误的,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修改;截止时间后,所上传信息不能再作修改。报名结束后进入审验证件阶段,家长需及时关注平台审核状态。
- 诚信报名: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必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学校将开展入户核查,发现弄虚作假、伪造证件等干扰招生秩序行为的,取消子女报名资格并从严追责。
八、提交材料
根据邯郸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所有必要的入学资料(如户籍迁入、购房网签合同或不动产证等)取得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6月30日。请根据家庭实际情况上传以下材料:
1. 学生及监护人有片区内户籍
- 适用情况: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其父或母户口至少一方需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 需上传:
- 户口本首页、父母户口页、儿童户口页;
- 出生证明。
2. 监护人有片区内商品房
- 需上传:
- 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网签合同(三选一);
- 户口本首页、父母户口页、儿童户口页;
- 出生证明。
3. 商品房无网签合同或不动产证,但实际入住
- 需上传:
- 购房缴费收据、纸质购房合同(二手房需提供付款银行流水、双方或三方中介协议);
- 户口本首页、父母户口页、儿童户口页;
- 出生证明;
- 居住佐证材料:水电费缴费凭证(近3个月)、物业收费票据等。
4. 商品房无网签合同或不动产证,且属于未入住的新建房
- 需上传:
- 购房缴费收据、转账记录或贷款合同;
- 户口本首页、父母户口页、儿童户口页;
- 出生证明。
5.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
- 适用情况:学生监护人名下无房产并与父母共同居住(或监护人为独生子女)。
- 需提供:
- 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网签合同(三选一);
- 父母双方监护人无房产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明;
- 户口本首页、父母户口页、儿童户口页;
- 出生证明。
特别提示:若房产属于上述第3类情况(实际入住),需同时提供:
1. 购房缴费收据、纸质购房合同(二手房需提供付款银行流水、双方或三方中介协议);
2. 水电费缴费凭证(近3个月)、物业收费票据等居住佐证材料。
九、咨询与服务
招生期间,我校设立报名咨询点,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安排专人负责接受家长对报名政策的咨询。针对留守儿童、不方便上网、特殊家庭等学生及家长,工作人员将协助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温馨提示:如果您对报名流程、材料准备有疑问,欢迎携带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前往我校报名咨询点,我们的老师会一对一为您解答,帮您顺利完成报名!
- 招生电话:
- 13722489814
- 13131008541
- 现场咨询点:
- 第四实验小学(兴大街南段路西)
十、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 资助范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经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寄宿生)。
- 现行资助标准:小学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5元。
- 申请时间:每学期初(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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